■ 中国妇女报记者 周韵曦
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是人生梦想的组成部分。开展幸福婚姻和谐家庭建设,对提升家庭的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在社会各界对幸福婚姻家庭建设的高度关注下,10月14日上午,由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和珍爱网共同发起首届“婚姻家庭30人论坛”。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佩云出席了论坛,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甄砚,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谭琳出席论坛并讲话。此次论坛由全国妇联权益部原部长、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原主任、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月娥主持。
甄砚同志在讲话中表示,由全国妇联主管的珠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始终重视理论研究,尊重婚姻家庭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开展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研讨交流,此次启动“首届婚姻家庭30人论坛”,就是要汇聚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力量,发出学界理性的声音。研究会以婚姻家庭为研究对象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走向千家万户,倾听大众的声音,了解生活的脉搏,以问题为导向,立言立说,推出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并转化为对法律政策的积极建议。
论坛上,来自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围绕“如何认识幸福婚姻家庭、成就幸福婚姻家庭有哪些要素、当前影响幸福婚姻家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关颖认为,让家庭成员自觉有效的履行家庭职责,是幸福家庭的基本前提。她在讨论中指出婚姻家庭建设中的两个问题,一是在针对婚姻家庭典型的宣传中多为道德的引领,但对家庭基本职责的宣传不够;二是针对婚姻家庭建设活动的宣传多,但教育不够。这种教育应是启发、引导、培养家庭成员自身的成长与发展,重视家庭责任意识和实际能力的培养,让家庭成员知晓自己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中国妇女报婚恋周刊主编宋美娅认为,在以往旧有的婚姻基础上,女性往往会做出个人权利的让步,而随着时代发展,当女性不再甘愿忍让,婚姻也许就会出现危机。她建议,婚姻家庭建设一定不能忽略女性权利意识增长对婚姻家庭带来的各种冲击。同时这也将促使男性深入了解女性对婚姻的种种需求,并据此改变自身。
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由同样稳定的共同体组成,家庭就是其中最重要且普遍存在的组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从非婚同居问题、家庭财产关系的调整、家庭事务的管理权、家务劳动的评价等7方面梳理了我国婚姻家庭法政策的发展、进步和不足。她肯定了我国婚姻家庭法政策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所做出的努力,并建议出台婚姻家庭法以回应社会现实,并进一步作出政策上的调整和启动。
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明舜建议,应警惕婚姻家庭领域的6个倾向。一,应注意到婚姻家庭也是组织、集体,警惕极端个人主义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无限泛滥;二,要注意婚姻家庭是一个伦理实体,警惕财产关系在婚姻家庭领域反客为主;三,要注意到我们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和时代,警惕封建糟粕在婚姻家庭领域沉渣泛起;四,要注意婚姻家庭的养老育幼功能,警惕老少失衡在婚姻家庭领域愈演愈烈;五,要注意到文明社会中的平等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要警惕性别歧视在婚姻家庭领域潜移默化;六,要注意到婚姻家庭的民族性和传统性,警惕洋为中用在婚姻家庭中的过度使用。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中国妇女研究会秘书长谭琳从价值观引导、法律政策研究、社会服务探索三个方面对此次论坛予以总结。她强调,首先要宣传引导文明进步的价值观,主动引导家庭形成承认家庭主体性、夫妻平等、儿童优先等正确理念;其次要深入研究基于文明进步价值观的婚姻家庭法律政策;再次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幸福婚姻家庭建设的社会服务。